我想咨询一下。我离职时,周末加班13天。人力资源部表示可以计算为工资。计算方法是将基本工资除以22天,而不是乘以1.5倍。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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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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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节日加班的三倍工资指的是基本工资。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4条明确规定应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注意是另外支付,因法定休假日属有薪日,故加上本数,工作一日实际得4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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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时间加班有不同的计算标准,所以具体看自己是被安排在几时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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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