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丈夫和我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了。我想离婚。我丈夫不同意。他第一次向法院起诉,但法院没有判决离婚。一年后我再次起诉。这次我能判断离婚吗?我们有三个孩子。判决结果如何

离婚
2022-03-06 10:5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离婚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 可以判决离。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一方以此为由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