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叔叔的户口落到了我家。当时,他答应一年后迁出户口,但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迁出的意思。当他们问他们时,他们总是找借口说没有地方定居,不能迁出。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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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迁出后还能迁回,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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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集体户的户籍关系是挂靠在该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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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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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