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每个安置对象给予每人50平方米建筑面积
安置房,同时每个安置对象还可以以7000/每平方米价格购买最多20平方米安置房。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补偿
合同并按时腾退房屋的,每套安置房以租赁的形式提供一个车位和一个储藏室使用权;
2、 如果安置对象不选择50平方米房屋安置的,按照每平方米7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补偿款在签订补偿合同并按时完成腾退房那天起,7天内一次给付到位;
3、 安置对象的安置房自办理不动产登记那天起10年内不得交易;
4、 政府给与安置房物业费、电梯费50%的补贴,自安置房交付的那天起。补贴5年;
5、 没有被认定为安置对象,但是户籍或原籍在本村、在本村连续生活1年以上的。并且具有独立宅基地的,每处宅基地可以按照7000元/平方米认购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