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年28岁。我结婚已经三年多了。我可以在香港呆半年多。但是因为不可调和的原因(没有欺骗)离婚。我女儿两岁多,是一名家庭公民。我丈夫在香港工作。我不在家和孩子们一起工作。家庭资产为0,但如果父母双方都很富有,离婚后我有多少机会争取监护权?我丈夫曾以我的名义借钱,但债务仍以我的名义存在。我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非常感谢。

2022-03-06 19:37:3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关键看是否用于家庭花销了
  • 在夫妻离婚时,法院如何确定父母获得孩子监护权应考虑的基本情形,我国《婚姻法》尚无具体规定。但是,《婚姻法》第29条以哺乳期为界原则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孩子的抚养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子女监护权归属需要结合孩子的年龄,与父母生活时间、父母经济能力、收入水平,夫妻的性格、习惯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孩子监护权具体归谁,并不是说一定是父亲或母亲,双方都有权利获得孩子的监护权,但是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肯定会获得孩子监护权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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