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父母全额出资为我买了一套房子,婚后想置换新房子,不做婚前财产公证,怎么证明置换后还是我的婚前个人房产?新房子还是想全额购买,比原来的房子贵20万的样子,我能把买房所得还给父母,让父母再给我重新全额买房子吗,需要留什么证明,证明婚后父母单独给我买

公证
2019-03-17 14:25: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您好!如果您借名购买了商品房,合同原则上是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时,实际出资人有权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如果对方执意不过户的,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过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借名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则您与登记购房人的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此时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第条、第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1、我国现行的婚姻夫妻财产制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按照法定财产制,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婚前的个人财产依旧属于个人的财产,并不受时间的限制,而婚后所的财产为共有财产。只要没有另外约定,哪怕结婚后一百年,只要双方都还活着,婚前财产依旧不会变成共同财产,并没有所谓的八年后就成了夫妻共有这条规定。
    2、如果想婚后依旧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则可以在婚前明确约定,这个约定需要是纸面的,为了保险起见,最好去公证处公正一下。一般公证费也就是两百元左右。

  • 1、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
    2、婚后你父母出资以你个人名义买的房属于你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
    3、对方婚前买的房子,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婚后共同出资买的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