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公司签订兼职劳动合同,交劳动手册,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奖惩规范等),但每周比全职员工少工作2天除外(全日制工作,每周5天,每天8小时;我按合同规定每周工作3天,每天8小时,每周24小时。每周的具体工作日由监理人安排),根据兼职劳动合同,工资结算周期约为半个月一次,其余工作内容与全职员工完全相同,他们与全职员工一起接受雇主的管理,服从雇主的人事安排和派遣,按照e指挥主管,共同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我想问我这种情况与雇主在劳动关系或劳动关系中的关系是什么?我的工作名称是兼职,但它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2022-03-07 12:30: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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