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祖父已经去世十多年了。我祖母还活着。她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现在房子已经被拆除了。奶奶的房子失去了两栋楼。现在我祖母想把这两栋房子都给她的儿子。我女儿不同意!最近几年,我女儿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所以我奶奶不想给她!我想问,奶奶能把这两栋房子直接继承给儿子吗?

2022-12-31 17:1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父母可以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子女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果子女在父母生前未尽赡养之责,父母完全可以剥夺该子女的房产、财产继承权;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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