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商场租了一个摊位作为柜台,建筑面积54,实际使用面积27。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物业管理费为20/坪。但商场人气不好,物业管理不到位,天气炎热空调坏了。由于经营不善和租金压力巨大,现在我想中途退出。当时我在合同中没有注意到,13000的入场费不退,还有15000左右的押金。合同规定,如果你中途取款,押金将不予退还,你必须向购物中心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损失费。这是一份不平等的合同吗?押金可以退还吗?如果我们擅自退房,我们将无法支付租金和损失。如果商场起诉,我们还需要赔偿吗?

2022-12-31 13: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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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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