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最近,我被一家丝绸公司免费试用了七天。七天后,公司告诉我,现在只有两个地方有正式的基本工资,而我和另一个朋友没有基本工资。在采访中,我告诉我,我来自后面,公司没有预算试用期费用,让我试试,我也同意了。现在一周后,我没有被雇佣。我想我已经免费试用了几天了。我想得越多,损失就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抱怨吗?

2022-12-31 11:18: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需结合具体证据情况确定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的
  • 你好,具体怎么回事
  •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或者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
    因此,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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