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短暂居住后空置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应支付多少?

2022-03-08 06:2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现实中把以下3类都习惯性的称为空置房,一类是开发公司未售出的房屋,自集体入伙日开始计收物业费,由开发单位交纳;一类是购买人购买后,未办理入伙手续的房屋,这应该由购买人自入伙日开始计收物业费,在业主来入住或转让房产时结算
  • 根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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