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我的公司10年。今年10月我辞职后,我发现公司一直在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要求投保五项保险和一项基金,而最低工资严重偏低。我可以申请赔偿吗?如何申请

2022-03-08 09:5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的部分。《最低工资规定》第6条明确指出,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据此,最低工资标准里考虑了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因素
  • 单位未依法缴纳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辞职时,可要求补偿金。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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