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的应届毕业生与公司签订了三方合同。现在公司推迟了入职时间,在签订合同前承诺在南京工作。签订合同后,我突然发送了一份关于工作地点分配的补充协议。我想终止合同,但公司要求我支付违约金。我可以在不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吗?

2022-03-08 11:48: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和员工约定的服务期合法有效,员工离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服务期合法有效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该专项培训有别于一般的岗前培训和普通业务培训,其是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其内容往往指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
  •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各种考虑,或者基于一些特殊原因,使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与不同的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很容易造成劳动者在主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时,无法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问题
  • 入职时是否签订竞业协议依据从事的行业及公司是否有相关规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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