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的房子被拆掉了,我们没有为拆掉的房子付款。拆迁后,拆迁房屋上只写了我的名字。我的户口在我父母那里。根据政策,只要我父母的房子面积足够,我也同意我可以有房子。这房子是我丈夫和妻子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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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当地的
拆迁政策是按人口进行补偿,妻子作为被安置人补偿了房屋面积,如果夫妻双方
离婚,妻子有权要求分割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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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
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
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也登记在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名下,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
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因此,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房的,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属于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 如果房款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或者是以按揭贷款方式结清后,以月供的方式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对于该部分出资,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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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