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司机把我母亲撞了,他的全责。事故处理科调解,赔偿。对方不同意,我是否走法律程序?

2019-03-17 19:3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 司机帮公司开车出事,如果是司机存在过错就需要承担责任。具体的责任认定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第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第二,若违章在机动车道停车换胎,侵犯他人道路通行权并未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因此应承担同等以上事故责任。

  • 1.事故负全责,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车辆都会投保交强险、有些车辆还投保了商业三者险,那么在发生事故时要记得和保险公司报警,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

    2.因为都是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除特殊情况外,伤者管你要钱,你是不能给,你个人给定的钱由于没有发票保险公司是不能报销的。

    3.在积极处理的情况下,如果伤者法院起诉,你是第一被告,你的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然后法院审理后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损失,遇到情况一定要多和处理事故的民警及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