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前夫离婚多年,独自一人抚养女儿长大,前夫再婚生下一儿子,对方还带了一女儿,现在前夫去世了,财产我女儿有继承权吗?应该怎么分配,前夫在去世前叫了他的哥哥姐姐到身边……有口头遗嘱,这口头遗嘱有效吗?

2019-03-17 19:58: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十五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的判决书要超过十五日的上诉期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虽然法院判处与前夫离婚,但是在判决书生效前,他们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在这期间有法定继承的资格。
  • 再婚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再婚后形成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各占一半。
    再婚夫妻一方先去世的,其遗产继承问题。根据《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这里规定的子女,其中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分配遗产时,继承人中有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按照规定办: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其他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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