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我丈夫有一套套房,房主是他的姐姐。婚后,他以我的名义抵押了他的房地产,两次借了65万英镑。如果离婚,我也应该承担这些债务吗

离婚
2022-03-08 19: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婚姻当中,一方仅以自身名义借钱,其实并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有时候也可能是借款人的个人债务。
    1、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产生的债务。
    2、特定情况下可认定为个人债务,只要夫妻的另一方能够证明存在该事实。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已经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于债务发生时知道夫妻已经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
  • 关于婚后债务由谁承担,首先要认定到底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需要由夫妻二人承担,也即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那就由举债人承担
  • 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当债务人个人承担,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