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负全部责任,原告公交车起诉我和保险公司,赔偿经营损失,原告公交车鉴定损失,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经营损失,我赔偿鉴定费5000,鉴定费不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吗?

2022-03-09 07:3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虽规定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保险公司履行垫付义务的范围不限于抢救费用,还应包括除财产损失外的其他损失。保险公司的追偿权,除需要满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所列的三种情况,即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之外,其追偿的范围也应限于责任自负、公平合理的司法理念
  •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 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不承担。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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