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对这次交通事故和追尾事故负全部责任。我已经帮对方修车了。老实说,对方在一月份有一辆新车。现在对方要求赔偿3000元。我应该付给对方吗?

2022-03-09 10:4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子被追尾对方负全责的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自行赔偿;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车子被追尾如果是对方的全责,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一般责任方除了需要赔偿车子的维修费用外,还需要赔偿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此次事故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对于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水平计算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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