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问题是关于租房的。嗯,我想租一个房间。我还没有签合同,但我先付了定金。没有发票和转账记录。但现在我不想租他们的房子。他们不退还任何押金。这是违反合同,不是吗?非常感谢。

2022-03-09 21:4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一般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或有其他违约情况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果没有造成损失也不存在违约则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 你好,租房是应该要注意:1注意租房骗局2按照正规的租房手续3房要注意安全4不要急于付定金或租金5不要着急签合同,要核实清楚6合租房要找合适的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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