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7月19日,我去海宁尖山新区蔚蓝海岸府看房。那天早上,我付了1万元定金,签订了认购协议。后来,由于首付不足等因素,我决定不买房。在这种情况下,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今天,我收到了销售人员的短信。如果我联系不上我,我应该发通知书和起诉书通知我。我该怎么办。

2022-12-30 0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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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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