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为制造商在2014年欠了30000元的货款!2016年,账单上写有1月底结算,但没有写结算。现货不能出售。我想退货以还清债务。制造商不同意并准备上诉。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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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付货款,如果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或者支付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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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货款,如双方没有就管辖进行特别约定,当事人可以携带起诉书及相关
证据材料,直接去被告住所地或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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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付货款,如果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或者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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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