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986年,我父亲为别人借了1000元,但他从未还过银行的钱。我父亲去年还清了1万多英镑的本金和利息。在这段时间里,我父亲总是要,但每次他都说他没有。2000年本金和利息是4500元时,他写了一张借条。借条上写着我父亲借给他的钱以及他欠了多少钱,我们没有写具体的还款日期,但现在我们找不到那个人。我们怎样才能把我们还给银行的钱全部取回呢?如果你起诉,要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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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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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根据欠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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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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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别人,结果别人不还钱的,当事人可以在三年的
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当事人需要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
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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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