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不和,大股东安排不合理,能解散公司吗?大股东不同意收购股份,也不能转让。解散后的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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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强行解散公司,指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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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通过决议解散公司,持有股权10%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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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结合章程的规定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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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