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问下,给孩子要抚养费法院开庭时,需要孩子出庭吗!?

2019-03-18 10:3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这一事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先就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在达成共识后再就双方子女的归属权来进行协商,最后得出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结果后便可以去民政局进行离婚办理。 要知道,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参照上述规定,可以对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进行确定,并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房产等重要才产先进行协商确定分割比例,同时也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进行协商。

  • 1、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如您双方有调解书或判决书确定孩子父亲应负担多少抚养费,您可直接持生效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如双方有自己达成的协议,协议离婚的,可持协议向法院起诉。如原协议父亲不负担抚养费的,可由孩子以自己名义、您担任法定代理人,起诉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待法院调解或判决后,持生效文书申请执行。

    3、您双方如能进一步协商成功,则不必起诉,协商不成的再起诉。
  • 对于非法同居所生孩子所要支付抚养费的: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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