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让我们来问问你关于建筑工地的肢体骨折。10月1日,老板花了500元去医院治疗。他能在医院里行走。他买了一双拐杖,去医院打石膏。我把租来的房子租了回去,没有人照顾我朋友的小便。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你是想诉诸司法来判定工伤,还是在两个月内就把石膏去掉了?我要去做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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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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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鉴定,等鉴定结论出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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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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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受伤申请工伤认定的,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不管职工可以持双方
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医疗费用凭据等材料,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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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