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停交5年的职工医保因病一直没有工作,怎么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保险赔偿
2018-07-28 15:2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一般而言城镇医保的报销比例为: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7〕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现阶段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规范引导,稳步推进。
  • 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未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   所需资料:   ⑴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含簿内所有家庭成员页);   ⑵家庭户户主、非家庭户本人本市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正本(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东发展行之一)及复印件;   ⑶存折开户人本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⑴东区、石岐区居民户到户籍所属社区领取并填写《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其他居民户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办理;   ⑵参保人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东区、石岐区的居民户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
      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注意事项:   ⑴办理时间为每月18日前;   ⑵缴费日期为每月28日;   ⑶参保当月缴费到帐的,自次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⑷家庭户一户一存折扣费,非家庭户一人一存折扣费;   ⑸如参保人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及参保人户口卡正本及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