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3年结婚。结婚后,我有了一个男孩。10年前,丈夫和妻子讨论我妻子将出国工作。因为没有人带孩子,我解雇了我的工作。其中一个带走了孩子们。孩子们上学后,我到处工作带孩子。在这10年里,我妻子再也没有回来过。今年春节前,她带着19万元回来了。他们商量把钱存入银行。帐户名是我的。后来,她拿了钱。因为有点矛盾,她的家人命令她起诉我离婚。法庭于本月16日开庭。她挣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她的父母把她的钱借给了高利贷。恐怕等我拿回钱的时候我会这么做。如果我问起钱的事,恐怕她不会承认她有钱。我该怎么办,但如果她从银行取款,我想她应该签字。开庭时我该说什么。

离婚
2022-03-13 11: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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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