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和我老公在一起六年了没办手续,现在想办结婚手续,办完之后能把男方的户口迁移我家里吗,,他户口是非农业的

2019-03-18 15:20: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携身份证等证件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登记结婚。经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审查符合条件及要求的,予以登记并颁给结婚证。下文为你详细介绍。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 需要你俩到目前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
    分户,规定是,你可以持有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户口迁移手续请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需持证件为:

    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婚嫁原因)

    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搬迁原因)

    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户口迁移流程:

    在原居住地开无犯罪证明,在迁入地开商品住宅房的证明。

    带上所以证件及复印件,包括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等等,去迁入地申请落户。

    申请报告写好后按照迁入地社区——迁入地协警处——迁入地的顺序进行盖章。

    盖好章提交好资料,过若干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取准迁证。

    拿着准迁证、身份证、户口本去原居住地办理户口迁出,他们会给予准迁证的第三联及迁出证明,原户口本作废。

    拿准迁证和迁出证明去迁入地办理新户口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