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从怀孕起就一直由我母亲的家人照顾。生完孩子后,由于婆婆家不在家,我偶尔回北京帮忙带几天。我女儿现在一岁了,但她不知道如何站立和行走。婆婆带孩子去验血,因为孩子生病了。看过医生后,结果显示这是正常的,也主要是指责母亲的家人把孩子带坏并带走了孩子。我丈夫为这件事和我吵了好几次。因为我以前照顾孩子,我现在成了全职妻子。此时,如果女性提出离婚,谁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离婚
2022-12-29 12:54: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

  • 哪一方提出离婚,和孩子归谁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首先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1、对于子女不足两周岁的情形,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一般会判给母亲。但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实际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也可以判给父亲,随父亲一起生活。特殊情况主要是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如对子女有遗弃、虐待的行为;

    2、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且双方共同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则要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