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高利贷中借了一万利息,一天付一次,二百零一个月。这笔钱是用对方的卡支付的,几个月后就停止了。高利贷想起诉我!我该怎么办?如果你用借据打电话给另一方,我之前支付的高利息会减为本金吗?向律师征求意见

2022-03-14 16:5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借款的利息是不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贷解释》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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