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组织多名未成年人卖淫,后被举报被抓了,我朋友构成组织卖淫罪吗?会不会加重处罚呢?

刑事辩护
2018-07-28 16:4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警
    110.或者到当地派出所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除非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处罚情节,否则5到10年之间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n  对于介绍、容留卖淫的处罚如下:n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追诉条件的,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应对犯罪嫌疑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不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追诉条件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对违法行为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nn  《治安管理处罚法》:n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n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nn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nn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2008年6月25日施行):n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n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n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n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n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nn  《刑法》:n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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