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骑摩托车在马路对面撞了一个小孩。另一方只是在他的脸上有一点划痕。现在没事了。我已向对方支付了3400元的医疗费用。现在我赔偿对方2000元。如果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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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出具
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
交通肇事罪的话,可以通过交警部门或私下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如果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法院判决之后,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被告需要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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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