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同期一年,时间是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但是到2017年5月1日到期后,租费我给房东交了,就是没有签合同,前个合同还有效吗?

2019-03-18 19:46: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没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毁灭,要回借款需要的证据:
    此时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
    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3、对方财产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称无力还钱,出借人可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房子、车、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
  •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可以选择续签或者不续签,劳务派遣员工续签年限的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房东要提前收回房屋:一,出租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承租方违约补偿,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
    二,租赁合同未涉及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是承租商铺,则以商铺的经营额计算损失;如果是承租住房,则以房租作为计算依据,一般计算时间为一个月。但这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请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考虑。
  • 如果不签房屋租赁合同,出现了什么问题就无法究竟是追究谁的责任了,这样很容易产生纠纷。例如,在租赁期间,如果房屋出现了需要维修的情况,究竟由谁来负责修缮和费用承担呢,这些都需要在租房合同中说明。
    因此,必须签订合同,才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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