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满16周岁的,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且为从犯,是判多长时间?

刑事辩护
2018-07-28 17:1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可不可以协商。还有就是打电话给我讲他在医院的人有关系么?”:  
    (1)如果是轻伤:公安没有立案、双方私了的,协商赔偿后你可能不用负刑事责任:可以协商解决。  
    (2)如果是重伤:民事部分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否判刑不能协商解决,应由检察院和法定确定,但积极赔偿、对方谅解的,是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3)谁给你打电话没有关系,即使是在他人、你亲属劝说下到公安投案的,也应认定为自首。  
    3、“公安局的人打电话给我亲戚说叫回来私了。受害方提出来的。如果协商了。量刑方面会怎么?”:  
    (1)既然公安能通过打电话找到你,说明你跑不了,还不如争取个主动,不管是轻伤还是重伤,自首都对最终处理问题有好处,建议你投案自首。  
    (2)对于量刑上,如果是轻伤,经协商解决有可能对你不判刑或争取缓刑;如果是重伤,可以从轻。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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