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再买二手房的时候??由于房东没有回来??委托她的亲属来跟我签合同??委托书就写了基本内容??签可个字??没有公证处的章??也没有指纹??省份正付的特别模糊看不清名字跟地址??这样的委托书有用吗

公证
2019-03-18 20:35: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订立委托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让人代写,但是,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委托合同也可以是无偿的,《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必须是符合委托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即必须符合“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这一形式和内容,否则,不成其为委托合同。
  • 委托过户住房,当然需要提供委托书原件。《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 当事人在遇到民事经济纠纷委托他人担任诉讼代理人时,须分清一般授权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的区别。
    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等诉讼权利,而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承认或变更诉讼请求、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
    特别授权须书面明确授予的何种权限,而只注明全权委托,只能认定为一般授权代理。分清两者区别对于恰当地授权、维护自身权益是很有必要的。
  •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申办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法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一、申请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法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证件;  拟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公证处亦可代拟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法定代表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无转委托的权利等,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名、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