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近五个月,只和人力资源部签订了三个月的试用合同。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2-03-16 06:5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两个月的,需要单位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 如果约定的试用期合法,过了试用期就按正式录用对待;自己辞职,难以因为延长试用期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试用期、转正后的工资报酬不同,自己辞职,可以要求补发、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这种情况公司不会给你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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