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现在怀孕三个月,公司觉得我薪水过高,想和我签协议让我回家休息,协议内容是:我因病回家修养,公司每个月给我基本工作到产假结束,我想知道我要是产假结束回来上班,公司给我调岗调薪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18 22:49: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 劳动者非自愿调岗问题,一直是劳动争议中尖锐的矛盾焦点之一。根据公司需要,是否可以调整劳动者的岗位,不少公司和劳动者并不了解。《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岗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从这一条款看,用人单位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不能擅自调整工作岗位。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并非所有的岗位变更都能够做到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想象,调整到待遇更好的岗位、前景更好的岗位,往往劳动者乐意签署协议,但是调整到待遇差的岗位、前景不明的岗位,劳动者大多不同意与公司签署变更协议。
    如果司法实践中坚持必须协商一致的话,那用人单位管理就只能选择往好里调,所谓差的岗位就缺乏人才流动。长此以往,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将收到很大影响,对于国家各行业劳动技能培养提高同样并非好事。
      既然不能简单得坚持所有的调岗都需要得到劳动者同意,又必须限制用人单位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始终在摸索调整工作岗位的平衡点。
    在司法实践中,考察用人单位的调岗是否具有充分合理性,是一个既有合规性,又有现实性的选择。
  • 公司可以选择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按照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如果员工不存在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公司没有任何书面形式和提前通知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
  • 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怀孕后,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详细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怀孕了公司调岗的同时可以降低工资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   用人单位可以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但必须是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即如果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在减轻劳动量、改善相应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为其调整岗位,安排其他劳动。
      值得注意: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   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岗位,即使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将怀孕女职工调到相对轻松适宜的工作岗位,也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性收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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