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别人欠我钱找不到了,我是要直接起诉债权人和担保人吗?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吗?

2019-03-18 23:09: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人必须具备的资格:  
    (一)居民要求:  
    1、担保人必须满十九岁或以上;  
    2、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加拿大公民身份;  
    3、申请时必须居住在加拿大并且会继续长期居住在加国(但是如果申请其配偶或子女,那么申请人只需要在其配偶及子女移民时在加拿大定居)。  
    (二)经济要求  
    1、担保人必须在申请前十二个月有收入并且符合移民局的收入规定标准。这收入规定标准图表是包括在申请表格内并且每年被修改;  
    2、收入包括过去十二个月所有工资、自雇收入、租金收入、退休金、特别就业保险金、生意收入、投资收入(不包括普通就业保险金、老人补助金及儿童退税金),收入计算方法是以收入扣除债务开支后得到的净收入。债务不包括第一房屋按揭贷款及租金有关的债务。净收入必须符合移民局的收入规定标准;  
    3、如果担保人本身收入不足,可以与其配偶或同居配偶联名担保。如果担保其配偶及十九岁以下未婚子女则可免除收入要求。但担保人必须仍然有工作及不能领取社会福利金来确保担保人可以在十年内经济上照顾被担保来加拿大的家人;  
    4、监禁在狱中的人及破产申请人都不能成为担保人或联名担保人。同样,有加拿大移民局发出驱逐令或遣返令的人,曾经不履行以前担保承诺者或被控严重刑事罪行而导致其身份被撒销的人都不能成为担保人或联名担保人;  
    5、联名担保人也必须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联名担保。
  •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何时申请:
    1、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来看,并没有赋予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的权力。
    2、在民事纠纷中,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但诉讼保全只能是当事人提起诉讼以后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
    3、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其近亲属要求保全肇事车辆,往往受害人正在抢救或治疗过程中,相关的损失无法计算,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诉讼保全的话,由于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立案条件;申请诉前保全的话,同样还会面临要求保全的数额无法确定的问题。
    4、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
  • 债务人未经担保人同意而转移债务的,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债权债务人之间未经担保人同意而转移债务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般情况下,第三人提供担保财产一般是基于其与债务人之间的特殊信任关系或者对债务的资产、信誉有所了解。所以,在担保中,一旦未经担保人同意,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的,将给担保人带来较大风险,因为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以对新债务人可能一无所知。设立担保物权虽然主要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但是也要照顾到担保人的利益,特别是当担保人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如何平衡担保人、担保物权人和债务人三者的利益就很重要。《物权法》第175条对债权人的权利行使进行了限制,明确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种限制不但是对担保人的保护,同时也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本规定较好地平衡了担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正确理解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该规定只适用于第三人提供担保财产的情况。如果担保财产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除非债权人明确放弃担保物权或者债务的受让人明确表示愿意代为提供新的担保,否则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债务人担保责任的免除。  
    (二)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要经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的书面同意,如果不是书面形式,视为不存在担保人的同意。根据《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电文(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物权法规定的债务转移不但包括债务人将债务全部转移给他人,也包括将部分债务转移给他人。债权人许可债务人部分转移的,原债务并不退出债务关系,只是其所应承担的债务额发生减少,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债务。部分转移债务的也必须经担保人同意,否则担保人对转移出去的部分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四)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可以免除担保人的全部担保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部分债务的,可以免除担保人部分的担保责任,担保人不得要求免除全部担保责任。这就是物权中“不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正确内涵。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要如何清偿?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
    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3、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4、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