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我的合同三月份到期了,我已经两年多没有续约了。现在,该单位想要终止其工作。我能得到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3-16 20:1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多种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因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分为4种情形:一是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打算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 工作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所谓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
  • 合同到期了单位不再续约,一般单位是要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