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租了一个柜台,给了老板10000英镑的押金和1800英镑的租金。现在我已经做了四个月了。昨天我买了蔬菜,忘了告诉服务员,然后她切了蔬菜。然后我拿着小票去结账,老板说是我偷的,然后罚款2万元。我辞职合理吗。那老板就不会把我所有的钱都给我了。他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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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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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诉讼主张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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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违反劳动
合同不可以进行罚款,但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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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