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妈妈是一名ktv做卫生阿姨的,早在三个月前已经呈递辞职信了,因为我妈妈身体不好,已经上了年纪,总管还经常克扣工资,还有押金800元,说好了做满三个月就会发,也一直没发,交了辞职书后,总管一直没批,一直以找到人来接班为理由,后来人有了,也一直没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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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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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畴,可以申请。如果可以的话,可以找支持你的同事帮你做个证明。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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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讨要:
1、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3、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
4、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5、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或克扣的工资及其拖欠或克扣工资额加付25%经济补偿金;
6、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经济补偿金;
7、单位行为属于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8、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9、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0、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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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收取押金违法,应当退还。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收取押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退还本人,并按每人500——2000元标准处以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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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