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市政材料员,负责项目中建筑材料的管理。10月份,一位同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听从我的建议就卖掉了一些材料,并带走了销售成本。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但我没有及时报告,这是我的责任。现在公司以此为理由扣除我的3万元工资和另一名项目经理的2万元工资。目前存在以下问题:1。公司已经两个月没有给我发工资了。就我个人而言,我不认为我应该对此负责。我的家庭依靠我的收入。我每个月都不放假工作,星期六和星期天不休息。2.我和本公司是劳动关系员工,但我们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保管,不会亲自交给我们。3.在入职初期,公司没有向我支付社保公积金。在后期,我被要求缴纳社保公积金,但公积金没有。公司给我的工资是现金支付的,没有记在卡上。总而言之,我怎样才能拿回工资?公司违反了什么规定?是否涉嫌逃税?如果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成功的几率有多大?(目前公司内找不到相关负责人)

2022-03-17 20:16: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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