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离婚案被告写了答辩状,原告收到后也做了相应的准备,但被告正式开庭时所说的与答辩状内容不一致,法院会采纳吗?

离婚
2019-03-19 09:0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次,法院需要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范本:
    1.标题:写“民事答辩状”或“答辩状”。
    2.当事人栏: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列答辩人姓名,性别,民族,住址、电话等。
    3.案由部分,主要写明对原告某人为什么案件进行答辩。如:“答辩人因原告XXX提起XXXX(案由)诉讼一案,现答辩如下
    4.答辩请求,提出自己的答辩意见。例如答辩请求:不同意离婚
    (二)事实和理由。 这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或者说是关键部分。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原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
      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3.针对之前答辩请求进行呼应。强调自己的答辩请求,引起法院的重视。
    (三)尾部和附项
    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X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答辩人:X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写明:(l)本答辩状副本X份;
    (2)证物或书证XX(名称)X件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张某某,男,汉族,19**年月 日出生,住江西省南昌市**区##住宅区##单元##室,身份证号:36************,联系电话:。
  • 就离婚方式而言,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一方到另一方长期居住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准备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各一份复印件,并写起诉状一并递交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后等待法院传唤和判决。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争取孩子抚养权,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