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债务纠纷可以在原告地法院起诉吗!有欠条!有电话录音作证

2019-03-19 09:3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起诉期限


    (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2年)。

    (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 个人债务纠纷如何起诉: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 被法院起诉,并不影响缴纳社会保险。
      被法院依法判刑入狱的,停止社会保险缴费,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停止享受任何待遇。
      第一,没有退休的,从判刑入狱开始,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出狱之后继续缴费,入狱之前的视同缴费,不再计算,其实际缴费年限和出狱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法定年龄缴费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领取退休金养老金。
      第二,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入狱之后停止发放,出狱之后恢复发放,并且可以参加今后的养老金调整,判处缓刑的,退休养老金照发,但是不能参加养老金调整,缓刑期满之后,恢复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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