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公司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0年。公司突然想解雇我。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2022-03-18 11:2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刚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公司解除的,员工是有经济补偿的,工作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种经济补偿,与公司是否存续并无关系
  • 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情况下裁员的,公司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补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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