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工厂工作了一年,于2015年11月开始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但我直到2016年3月才收到确认函。我填好了。队长在批准之前把我耽搁了一个月。后来,我没有交。现在我提议离开。我有法律责任吗?你能马上离开吗?

2022-03-19 18: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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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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