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2008年8月24日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过三次续签已是无期合同,现用人单位由自营店改为经销商店,用人单位要我改签合同,我该怎样维权?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19 13:43: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情况下,在劳务派遣的过程中,需要依法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通常劳动者是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不要去和劳务派遣公司签。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则其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使用劳动派遣是对用人单位极大的有利,而且劳动者极大的不利。
    所以出于有利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还是痛用人单位签订比较稳妥。
  • 公司没给员工买社会保险,也没签劳动合同申诉到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注意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签到簿、经手的票据、胸签、同事会餐合影、工资条、证人证词等等等。
    同时,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们在这里工作不到一年的话,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或者其它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利益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对数额和事实有争议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景,没有“作废”的称谓,即用人单位单方面表示劳动合同作废是无效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主张双倍经济补偿。

  •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

    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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