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这个月请病假。医院诊断说:建议住院,但公司人员说:不能使用。它没有指出休息几天。这合理吗?如果合理,我应该怎么写?(建议从1号到30号回家休息)可以吗?或者我该怎么办?我希望得到一个详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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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第一条明确规定: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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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让医生写明建议休息的天数,然后你再找领导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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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休息休假是否有福利待遇这一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时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看是法定节日还是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资,假日上班是支付两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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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