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四川的跟着一个安徽的老板在工地上打工,做的活有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的高压线和特高压线,就是放线,高空作业,2017年2月19号到11月19号主要在山东和广东两地,其中山东做了俩月其余都在广东肇庆,回家之前工资算好了钱没给,只给了路费让我回家,说是后面的跟着就给我打到卡上,可是一直没有给我工资,我也不断的催,老板说钱是公司直接打我卡上的,我的工资单已经在公司财务那里了,至于为什么不打,说是公司还没有拿到工程款,让我等着。都已经过了7个月了。我该怎么办呢?

2019-03-19 14:4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板拖欠工资到强制执行,员工不需要本人到场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申请人);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 一般按税前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社保个人应缴纳部分,一般比例为20%左右(各地略有不同)。
    在社会保险中,各项费用是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
  •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清欠办投诉,责令包工头支付农民工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可以按照涉嫌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处理。
      《刑法修正案
    (八)》第41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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